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承诺
公积金提取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,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;符合支取条件的当场办结。 贷款申请: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,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,经审核不准予贷款的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借款人不准予贷款的原因;审核同意贷款的,报送受托银行办妥产权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后,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。 公积金咨询:实行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。
公积金提取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,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;符合支取条件的当场办结。 贷款申请: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,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,经审核不准予贷款的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借款人不准予贷款的原因;审核同意贷款的,报送受托银行办妥产权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后,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。
公积金咨询:实行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。